一.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,是师生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,为确保图书馆各项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,特制定本制度。
二.图书馆安全防范工作坚持“预防为主”的方针。安全防范工作的内容包括防火、防盗、防潮、防突发事件等。
三.图书馆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,严禁吸烟及将其它火种带入馆内。严禁在馆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。
四.书库内禁止使用电炉、电熨斗、电烙铁,不准乱拉电线和超负荷用电,冬季必须使用电热器时,须经领导批准,并由专人负责管理,确保安全用电。
五.定期检查各种电器设备的运行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馆内的电路、电器设备不准随意拆除和移动。
六.消防器材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位置,全体工作人员都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,并在一旦发生火警时,会扑救,会报警。
七.图书馆开放时,要保证安全通道随时可以打开,谨防突发事件的发生.
八.工作人员下班,要关灯、关窗、锁门、切断电源、关好附近厕所水龙头,防止盗窃和其它灾害事故的发生。
九.工作人员所使用的图书馆门锁钥匙,要妥善保管,不得借给家属、亲友、同学使用。
十.假日闭馆期间,图书馆统一安排人员值班,负责全馆的安全工作。
十一.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纠正。
十二.馆长是图书馆安全第一责任人,各书库、阅览室、工作室要建立安全责任制并指定一名安全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