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图书馆规定,凡2022年12月1日(含12月1日)以后借出的图书,都可以在下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内(2023年3月5日前)还书,免收图书逾期使用费。但如果您的图书在2022年12月1日)前就已经到期,图书逾期使用费则从过期之日起按天收取(0.2元/天)。
请各位同学在放假前,及时归还即将到期的图书,或者办理图书续借手续。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图书馆
2022年12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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