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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图书延期归还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12-07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根据图书馆规定,凡寒假期间到期的图书,即2021年12月7日(含12月7日)以后借出的图书,都可以在下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内(2022年3月14日前)还书,免收图书逾期使用费。但如果您的图书在寒假(2022年1月7日)前就已经到期,图书逾期使用费则从过期日算起(0.2元/天)。

请各位同学在放假前,及时归还即将到期的图书,或办理图书续借手续。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
图书馆  

2021年12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