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图书馆规定,凡寒假期间到期的图书,即2024年12月18日(含12月18日)以后借出的图书,都可以在下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内(2025年3月3日前)还书,免收图书逾期使用费。
另请注意:如果图书在寒假(2025年1月18日)前就已经到期,图书逾期使用费则从过期日算起(0.2元/天)。 请各位同学及时归还即将到期的图书,或办理图书续借手续。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图书馆
2024.12.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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